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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音電話掛號專線: (03)328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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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24小時開放 (預約隔日者21時截止)
預約時間:看診當日及看診前 1~14天
操作程序:
★ 掛號前備妥下列資料:
看診星期別 /醫師代號 病歷號碼或身分證字號及健保 IC卡 與相關需要資料如.....身心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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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電話掛號專線: (03)328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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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每日07:00~16:00 (週六至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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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掛號:07:00~16:00 (週六至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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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當日門診:
ê 上午診 07: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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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日08:00起在兒童醫院繳費櫃台掛號)
ê 下午診 07:00~16:00
(週六12:30起在醫學大樓繳費櫃台掛號)
ê 夜間診 07:00~19:30
(17:00起在繳費櫃台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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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掛號期間為門診看診當日及看診前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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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掛號後未能來院看診時,請於一天前以電話取消,若半年內有三次未到診紀錄者暫停受理電話預約掛號,請至掛號櫃檯辦理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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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診病患在看診時間前半小時先至掛號櫃檯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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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手續齊全後,參考預定看診時間至診室或牙科櫃台報到依序號後診,看診後始繳掛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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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或現場預約掛號期間,為門診看診當日及看診前1~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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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掛號後未能來院看診時,請於一天前以電話或電腦網路取消故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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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複診病患在看診時間前半小時報到,持身分證件先至掛號櫃台填寫初診資料表及辦理手續,請持健保IC卡可自動辦理報到手續,若為身心障礙人士須提供最新手冊以利影印予院方存檔以便健保查核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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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手續齊全後,參考預定看診時間至診室或牙科櫃台報到依序號候診。若序號已過,請告知牙科櫃台人員俾安排隔數號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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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診後始繳掛號費等費用,若須領藥時,請處方單核對領藥燈號後領取及核對藥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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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看診十間內掛二診者,其看診順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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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診日之前同時掛二診時,
以就診序號較少之科別優先看診。
在看診日前及當日分開掛一診或在當日掛二診時,
以先掛號之科別優先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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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以下者請掛兒童相關專科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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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診 08:30~11:30
下午診 13:00~16:00
夜間診 17:3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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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診若人數多須延診時,上列各項結束時間配合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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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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ê 掛號費:100元 (急診270元)
ê 部份負擔費用:50元 (急診450元)
ê 持殘障手冊者,免繳掛號費
ê 持低收入卡者,免繳掛號費及部份負擔費用
ê 持台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者,急診掛號費減免80元及免繳部份負擔費用
ê 三歲以下兒童,免繳門診急診部份負擔費用
ê 70歲以上者,免繳掛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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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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ê 掛號費:100元 (急診270元)
ê 醫師診察費:50元 (急診3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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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項目不在健保給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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ê 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ê 非外傷性齒列矯正
ê 義齒:牙冠、牙橋、牙柱心、活動假牙、人工植牙等
ê 預防保健:塗氟、潔牙訓練、溝隙封閉劑等
ê 經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之診療服務藥品及
政府負擔之醫療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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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機:(03)32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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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03)3281200 #牙科各分科電話分機 #9 牙科櫃台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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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08:30~12:00及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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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諮詢台(含轉診):(03)3281200 #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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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08:00~16:30 (週六至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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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台1:(03)3281200 #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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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08:30~12:30及13:00~17:00
服務項目:醫師看診時間及代號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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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台2:(03)3281200 #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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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18:00~21:00
服務項目:醫師看診時間及代號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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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台3:(03)3281200 #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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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假日上午
服務項目:醫師看診時間及代號等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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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反映專線:(03)3281200 #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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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08:30~12:30及13:00~17:00(週六至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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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臨時休診,代診或有要事晚到,以各診室外公告為準請向牙科櫃台人員冾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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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書或複製病歷或複製X光片者,請務必攜身分證件,向原診治醫師申請, 除病患本人外,代領時需攜帶委託書及身分證正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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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險身分看診者,請務必攜帶健保IC卡。若IC卡無照片時, 請另攜帶身分證件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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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收據得申報抵繳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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